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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1-03-10 11:15:00  作者:dzrd  阅读:

丹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10日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丹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安黔所作的《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丹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州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扣“十四五”时期丹寨发展总体规划,大力推进法治丹寨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丹寨,着力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社会稳定安全,为有效服务丹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